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视剧发行;票务代理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专业设计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品牌管理;从事影视技术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商标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 |